近期,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征求意见稿),现开始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对于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印刷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包装印刷企业来说,环保不能有丝毫懈怠,还需将绿色环保工作进行到底。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溶剂型油墨或者使用涂料年用量80吨及以上,或者使用溶剂型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包装装潢印刷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印刷工业排污单位中,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参照本标准执行,待锅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发布后从其规定。
[divider_line]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我部决定制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8年5月29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同时也可登录国家排污许可申请系统 (http://121.40.139.218:8081/permitExtGT/outside/default.jsp)进行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试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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